根據土壤應用功能和保護目標,劃分為三類:
1) Ⅰ類主要適用于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原有背景重金屬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茶園、牧場和其他保護地區的土壤,土壤質量基本 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2) Ⅱ類主要適用于一般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等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 Ⅲ類主要適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礦產附近等地的農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土壤標準分級
1) 一級標準為保護區域自然生態,維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環境質量的限制值。各種重金屬含量限制如下:
土壤pH在自然背景下:鎘≤0.2mg/kg、汞≤0.15mg/kg、砷(水田)≤15mg/kg、砷(旱地)≤15mg/kg、銅(農田)≤35mg/kg、鉛≤35mg/kg、鉻(水田)≤90mg/kg、鉻(旱地)≤90mg/kg、鋅≤100mg/kg、鎳≤40mg/kg。
2) 二級標準為保障農業生產,維護人體健康的土壤限制值。各種重金屬含量限制如下:
a) 土壤pH<6.5時:鎘≤0.3mg/kg、汞≤0.3mg/kg、砷(水田)≤30mg/kg、砷(旱地)≤40mg/kg、銅(農田)≤50mg/kg、銅(果園)≤150mg/kg、鉛≤250mg/kg、鉻(水田)≤250mg/kg、鉻(旱地)≤150mg/kg、鋅≤200mg/kg、鎳≤40mg/kg;
b) 土壤6.5
c) 土壤pH>7.5時:鎘≤1.0mg/kg、汞≤1.0mg/kg、砷(水田)≤20mg/kg、砷(旱地)≤25mg/kg、銅(農田)≤100mg/kg、銅(果園)≤200mg/kg、鉛≤350mg/kg、鉻(水田)≤350mg/kg、鉻(旱地)≤250mg/kg、鋅≤300mg/kg、鎳≤60mg/kg。
3) 三級標準為保障農林業生產和植物正常生長的土壤臨界值。各種重金屬含量限制如下:
土壤pH>6.5時:汞≤1.5mg/kg、砷(水田)≤30mg/kg、砷(旱地)≤40mg/kg、銅(農田)≤400mg/kg、銅(果園)≤400mg/kg、鉛≤500mg/kg、鉻(水田)≤400mg/kg、鉻(旱地)≤300mg/kg、鋅≤500mg/kg、鎳≤200mg/kg。
各項重金屬的檢測原理及采用標準
1、重金屬砷的檢測原理及采用標準
采用標準(GB/T5009.11-2003)硼氫化物還原比色法,即樣品經消化后,加入碘化鉀-硫脲并加熱,將五價砷還原為三價砷,在酸性條件下硼氫化鉀將三價砷還原為負三價,經儀器檢測得出砷含量。
2、重金屬鉛的檢測原理及采用標準
采用相關標準(GB/T5009.12-2003)二硫腙比色法,即樣品經消化后,在弱堿性條件下,鉛離子與二硫腙生成紅色絡合物,比色測定。
3、重金鉻的檢測原理及采用標準
樣品經消化后,在二價錳存在條件下,鉻離子與二苯碳酰二肼反應生成紫紅色絡合物,絡合物顏色的深淺與六價鉻含量成正比,比色測定可得出鉻含量。
4、重金屬鎘的檢測原理及采用標準
采用標準(GB/T5009.15-2003)比色法,即樣品經消化后,在堿性條件下,鎘離子與6-溴苯丙噻唑偶氮萘酚生成紅色絡合物,比色測定。
5、重金屬汞的檢測原理及采用標準
采用標準(GB/T5009.17-2003)二硫腙比色法,即樣品經消化后,在酸性條件下,汞離子與二硫腙生成橙紅色絡合物,比色測定。